一名從事貿易的程姓男子,因故和其胡姓妻子感情不好,事後,他發現到妻子突然熱中於運動上,時常藉故參加路跑,上健身房等,致使程男極為懷疑。
某天,程男透過臉書發現到妻子和一名胡姓男子互動熱絡,因而認為胡男就是妻子的婚外情對象,遂自不動聲色先行搬離住所,並私下僱用徵信社蒐證,查看其懷疑是否正確。就在六月初,他逮到兩人於汽車旅館開房間發生關係,憤而決定報警處理,結果將兩人捉姦在床,並由徵信人員查獲衛生紙等相關證物,且依通姦罪向兩人提出告訴。
警方偵訊時,程妻不斷表示當天是經血沾上裙子,迫於無奈才會到汽車旅館清洗,否認兩人有發生關係。不過,警方在訊後,仍依通姦罪將兩人移送法辦。
背叛配偶搞婚外情的男女,理由實在是非常的多種,尤其是徵信社申訴管道在偵辦過許多婚外情案例後,看過太多的理由實在是非常的瞎,像是其突然吃壞肚子需要廁所才會到汽車旅館,又或者是突然痔瘡發作需要塗藥才會到賓館,亦或者需要討論今天於公司開會內容,才會到旅館內開房間,而最終都是下跪求饒希望配偶原諒,並搭配著他發誓絕對沒有和對方發生關係等話語來使配偶相信,進而原諒其這次行為,而這時,配偶都會將目標轉向第三者,依法對第三者提出告訴。說實在的,既然要搞婚外情,那就應當要有那個肩膀承擔,不是一再利用配偶的愛及包容來合理化外遇的行為,畢竟,有一就一定會有二,那麼原諒了這一次,你覺得配偶還會原諒你第二次,又或者第三次,到最後一直永無止盡忍受你這樣的行為嗎?